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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农谷”农业遗产文科实验室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原农谷”农业遗产文科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结合新乡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实验室是“中原农谷”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乡学院建设的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是依托新乡学院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第三条 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二章 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第四条 实验室是传统农业遗产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发展目标是:围绕传统农业遗产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示范,通过组建团队和开展联合研究,打造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一体的高水平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优秀农业文化展示与传承中心、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技术指导中心、中原农业历史文化普及教育基地。第五条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传统农业遗产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在通过农学、考古学、历史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揭示中原地区乃至中国农业文明的发展历程,为现代农业提供历史借鉴和科学指导。促进都市农业学科发展和传统农业遗产的价值挖掘和保护传承,形成一个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于一体的高水平传统农业遗产研究基地,为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为传统农业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第六条 实验室科学研究的主要方向是:(一)传统农耕文明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二)中原农业考古遗产与前沿技术保护(三)平原农业历史资源的创新性转化(四)传统农业智慧与现代农业思想的融合发展(五)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传承。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第七条 新乡学院是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和实施实验室规划,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协同创新;(二)批准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组织对实验室进行考核和检查;(三)批准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人选;(四)统筹协调实验室条件建设、科研任务和运行保障。第八条 实验室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验室的申报,协助考核和管理;(二)审核上报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人选;(三)落实实验室建设的相关条件,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支持。第九条 实验室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优先支持实验室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解决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相关问题;(二)组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推荐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人选;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配合主管单位和新乡学院做好考核和检查。(四)设置重点实验室秘书岗位,鼓励由专职人员担任。第十条 实验室的职责:(一)立足专业特色,根据学科群发展定位和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农业遗产前沿性、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二)接受相关科研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制定健全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三)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研任务,尤其是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积累科研成果,组织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励。(四)凝练研究方向,凝聚科研队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五)接受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对实验室的考核、检查和评估。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十一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由依托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 实验室主任的职责: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财务开支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实验室副主任的职责:协助实验室主任落实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实验室设管理办公室(秘书1名),协助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实验室实行民主决策制度。设立实验室室务会制度,成员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研究单元负责人、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组成,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室务会议。实验室室务会职责:提出实验室的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拟定开放课题指南,研究确定绩效考核等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学术咨询和决策事宜。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11位专家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指导监督实验室主任按照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开展工作,评价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评审开放课题等。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第十四条 实验室建立网站,并与国内重点实验室网站链接,加强数据共享。第十五条 实验室实行图书资料、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制;实验室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面向高校和研究单位有偿开放和共享。第十六条 实验室围绕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设立开放课题。第十七条 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实行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人员管理制度,保持人员的适度规模和合理流动。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固定人员只能参与本实验室的建设;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等。第十八条 实验室对外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利用新乡学院的平台和渠道,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定期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讲学和指导工作,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都市学科群单元的重点实验室联系。第十九条 实验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属与收益分配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第二十条 实验室加强与推广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室重视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努力为实验室科研人员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公共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公共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维护和更新,组织大型学术会议,设立开放课题等。实验室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监督。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的中文名称为“‘中原农谷’农业遗产文科实验室”,英文译名为“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Heritage,Central Plains of Agriculture”。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原农谷”农业遗产文科实验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查看详情定于2024年4月15-17日在郑州举办"2024年度黄河流域传统作物研究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传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作物育种与栽培技术创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智慧农业发展会议安排:4月15日:会议报到4月16日:大会报告4月17日:分组讨论、参观考察参会要求:请参会代表于4月1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conference@example.com,并注明"学术研讨会报名"。会议地点:郑州市某某大酒店(具体地址将另行通知)定于2024年4月15-17日在郑州举办"2024年度黄河流域传统作物研究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传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作物育种与栽培技术创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智慧农业发展会议安排:4月15日:会议报到4月16日:大会报告4月17日:分组讨论、参观考察参会要求:请参会代表于4月1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conference@example.com,并注明"学术研讨会报名"。会议地点:郑州市某某大酒店(具体地址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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